法律分析:
未婚生子女方要分手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决定归属。两周岁以下的,一般归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获得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可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