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内容有什么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内容有:1、建设施工双方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范围、报酬、施工费用承担、质量保证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3、其他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关键点是什么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10、注意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11、注意审查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12、注意审查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13、对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约定的审查;14、关于合同生效时间、地点效力的约定审查。15、关于争议解决途径、地点的约定审查;16、其他注意点。如:◎质量约定:合格、市优、省优、国优。◎材料:甲供、乙供;与约定品牌不符合的认定与罚则。◎保险:工程一切险;甲乙双方的人身险。◎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承诺。◎关于公章使用和款项支付。①项目部公章:设定权限;②款项:转账、帐户。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内容有:发包人与承包人信息、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什么不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以下不同:1、概念不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形式要求不同,承揽合同没有合同形式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体如何认定无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如下: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无效;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无效;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无效;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无效;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无效;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无效;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