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精神病丈夫可要求离婚吗
1、妻子精神病丈夫是能要求离婚的,因为我国公民都具有一处离婚的自由,由于女方具有精神病一般就不得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中,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妻子婚后患精神疾病,丈夫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1、可以要求离婚,但是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这样的人离婚必须通过诉讼,由法院来判决,这是对精神病人利益的保护,避免精神病人因为被诱导而“被离婚”。
2、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在判决准予精神病人离婚的同时,也往往会依据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子女负担等各方面因素,判决无病一方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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