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时,要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所以农村旧房拆迁是有补偿的。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一)按土地性质分类;(二)按使用用途分类。
采取如下方式予以补偿:(一)货币补偿:拆迁人以支付货币形式对被拆迁农户房屋予以经济补偿。补偿价格是由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而确定的,主要包含房屋区位补偿价(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与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二)房屋产权调换:拆迁人用易地房屋或就地新建的房屋(以下指安置房)与被拆迁农户的房屋等面积调换,并通过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予以多还少补的补偿方式,被拆迁房价格按前所述货币补偿计算。(三)货币补偿结合安置土地
对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同时根据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条件和规划另行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农户建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