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对方不离婚,即夫妻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则希望离婚的一方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离婚。第一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时,应当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否则法院很可能仍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不准予离婚。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据:对方他人同居的证据、对方有重婚行为的证据、对方家暴行为的证据、对方有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的证据、双方已经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等等。以上证据想要被法院采纳应当具有充分的证明力,例如对方存在家暴证据,仅提供一些受伤的照片或者病历并不足以证明伤害是由对方造成的,还需要有视频证据或者警方立案记录作为证据一并提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