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申请须按照领区划分办理。中国驻美使馆领区包括:
WashingtonDC, Delaware, Idaho, Kentucky, Maryland, Montana, Nebraska, NorthCarolina, North Dakota, South Carolina, South Dakota, Tennessee,Utah, Virginia, West Virginia , Wyoming, Alabama, Arkansas, Florida,Georgia, Louisiana, Mississippi, Oklahoma, Texas, Puerto Rico
二、我馆签证受理步骤:
1、首先,申请人向使馆签证申请专用邮箱visaoffice.dc@vip.163.com发送申请邮件。
请注意,务必按以下要求发送申请邮件:
1)工作中发现Yahoo邮箱时常无法收到邮件,请用其他邮箱与我们联系。一位申请人,一封邮件,不可多人合并同一封邮件申请。
2)申请邮件题目格式须写为:“申请人姓名+居住州+签证种类”。
3)邮件正文:请陈述您的签证申请需求。
4)邮件附件,请以照片/图片(勿用PDF)形式上传:申请人驾照/领区内居住证明;申请签证的核心文件(核心文件见本通知“三”对应内容)
2、对符合受理范围的签证申请邮件,工作人员将逐一及时回复,并告知所需材料清单列表。
3、申请人按清单列表准备齐全后,按要求上传至附件,回复电子邮件给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4、邮件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将告知8位初审通过号码(一人一码),并告知纸质申请材料寄送方法。
5、申请人将全套纸质材料寄至使馆指定地址。工作人员进行复审。复审通过,颁发签证寄回申请人。如需补充材料,将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申请人。特殊案例在复审环节可能被拒签。
三、当前可受理签证类型和核心文件:
五、外交和公务类赴华签证,请直接发送邮件至visaoffce.dc@vip.163.com告知办理需求。工作人员将予以相应指导。
六、对不符合当前签证受理范围的申请,工作人员将不再逐一回复邮件解释,敬请知悉。
英文版通知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Notice on the Current Visa Application Procedures)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6月13日发布“关于调整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6月20日起,我馆调整在法人员赴华签证政策,具体如下:
一、签证邀请函(PU)的颁发主体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和市级外事部门。
二、经中国主管部门批准赴华就业人员,申请工作签证时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
三、申请赴华随居或探亲的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即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
四、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即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申请赴华团聚或探亲签证。
五、继续执行对全程接种(含第三针加强针)中国疫苗人员赴华做出的相关便利化安排。
申办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相关事宜请向巴黎中国签证中心(www.visaforchina.org)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