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2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国家赔偿限制人身自由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限制人身自由标准有以下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人身自由的内容什么?
人身自由权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
1、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
2、精神自由权,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在现代社会,自然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观察社会现象,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法律应当予以保障。
法律规定的人身自由权有哪些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行政处罚两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违法行为是持续性的,第一次处罚后依然在继续,那么就可以给予第二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