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必须要去哪一方的民政局办理,到男女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办理都可以。结婚登记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条件。经过登记等手续,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婚姻关系。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且现场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异者申请再婚时,还应当持有离婚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