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在哺乳期内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原则上是不予受理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属于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可以直接到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如果有特殊理由提出离婚,法院认为应当受理的也可以,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例如说:一方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可能、女方所生的子女系与他人通奸所生等。具体是否受理需要由法院依据具体案情作出判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