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政策,异地离婚需要以下手续:可以由当事人拟好离婚起诉书,或者可以由律师代写;当事人需要准备诉讼离婚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上交离婚起诉书以及证据;需要等待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当事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在法院同意受理后,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传达起诉书;法院会在一定时间内安排开庭时间,并且同时传唤双方出庭,双方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按照《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