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六个月内可以起诉。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若是经过复议之后再起诉的,起诉期限为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后的十五日。
一、行政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正常情形下起诉期限的计算。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未告知具体行政行为之起诉期限的计算。正常情况下起诉期限以被征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作为起算点。3、未告知起诉期限时起诉期限的计算。4、紧急情况下起诉期限的计算。
二、拆迁案件能否适用诉讼时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案件是有诉讼时效的,如果对拆迁补偿有异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一般是在补偿决定作出后6个月内提起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强拆赔偿行政诉讼时效该怎样计算
强拆后赔偿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从被拆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该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被拆迁人先申请复议后起诉的,则是从被拆迁人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该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