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不影响房产分割,婚后共同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