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自己是否被起诉的方式如下:
1、收到起诉的短信通知,上面有案号、开庭时间、受诉法院名称和起诉案由,开庭时间;
2、收到寄过来的法院传票,一般来说,负责案子的法院书记员在邮寄传票前会先用固定电话打给被告核实收件地址,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的有时会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文件;
3、拨打法院电话,接通受诉法院人工客服电话后报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能查询到没有被起诉。
起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且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