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强制迁出孩子户口吗
1、一般不可以的,毕竟是未成年的。由于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方式由父母直接共同抚养变成了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间接抚养。抚养方式的变更,以及居民户口与入托、入学、就业、出国等等事项的密切关系,子女户口迁至直接抚养方处,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实现子女利益最大化都会产生有形和无形的影响。2、然而,由于现实中,夫妻感情破裂以及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的分歧,导致很多父母不能理性地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甚至以阻挠孩子户口迁移来惩罚对方。根据目前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受案范围,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迁移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公安机关管理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由此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
离婚后户口会强制迁出吗
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一方可参照上述规定,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另一方的户口。
离婚可以强制把女方户口迁出吗?
离婚后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迁户口。在男方是户主的情况下,在离婚后可以要求女方将户口迁出。女方户口迁出后,男方应当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北京集体户口强制迁出合法吗
集体户口,没有强制迁出一说。但如果长期不管不问,有可能被注销(比如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户口留在学校,超过两年也不迁出,有可能被注销)。该前提下,当事人会成为无户口人员:1、建议当事人尽快带上户口迁移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书、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2、去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把户口迁回原籍落户;3、如果不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可以申请在迁出地恢复户口登记。
挂靠户口怎么强制迁出
这个还真的不行的,户口迁移出去就要有地方接受的,地方接受你再要求也是不行的,所以很多人买二手房的时候都要确认户口的。户口挂靠条件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的人才、城镇用工人员,本单位集体户尚未建立,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中挂靠的;2、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将其户口由原单位集体户内或派出所代管户内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3、常住户口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将户口迁入亲友家中挂靠:(1)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已无专人管理集体户,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2)户口在派出所代管户内的;(3)户口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法(民)发[1985]5号)精神,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2、《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