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按不同情形提交入户所需资料(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拟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需提交复印件)
二、落户地址相应资料(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拟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需提交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法律依据】:
《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 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落户地址按照本市自有房产、用人单位集体户、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的先后次序登记。
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以及本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等无法落户前款地址的,可以落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的人才公共户。
第六条 户口迁移应当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
机关办理。
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办理。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