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危害环境犯罪法律概念:危害环境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环境法规、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人身健康或生命财产的严重危害,应受到刑罚的行为,主要包括猎杀野生动物、砍伐野生植物、恣意地破坏树木花草,还有对自然资源的滥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_x000D_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_x000D_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_x000D_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_x000D_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_x000D_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_x000D_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