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只需本人带本人身份证到以下银行网点即可办理:建设银行建相分理处(壕塘口);邮政银行营业部(天禧名都);邮政银行鸿运支行(大正街镇湘名苑对面);邮政银行县前街支行;农商银行营业部(工贸新区转盘);长沙银行湘乡支行(天禧名都)2.人社局二楼大厅社保卡服务窗口(仅限农商行制卡,出示证明可以代办,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3.市区各街道社区(仅限农商行制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