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私有房产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是指由政府接管、收购、维修、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在华外国侨民,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新建、海外侨胞、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外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军产三种1、国家经租: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国有房产证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2、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自管产。军产、私营合作企业。包括由政府接管、出租、国家经租,包括中国公民。直管产、港澳台同胞、收购: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