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疫情原因,暂时还不能恢复正常办理。护照办理是要根据规定,办理护照,须要你本人到就近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就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意思。 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Passport)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各国颁发的护照种类不尽相同。中国的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又分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外交护照主要发给副部长、副省长等以上的中国政府官员,党、政、军等重要代表团正、 副团长以及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等。公务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有关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因公普通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出国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学技术交流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公派留学、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及公派出国从事劳务的人员等。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自费留学、就业、旅游和其它因私人事务出国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签发。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1]颁布以前,分为因公普通护照与因私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是指发给一般公民(即平民百姓)使用的护照。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普通护照即因私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社会团体的一般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因公普通护照并非由公安部签发,而是由各地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接受申请和签发。封皮为深棕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封皮为暗红色。中国开始颁布施行《护照法》后,因公普通护照更名为公务普通护照,划归公务护照的范围内,并由原来的浅紫色封面变为深棕色;而因私普通护照则更名为普通护照。折叠按需申领护照地区按需申领护照即公民申请因私出国护照只需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护照。广东的中山、顺德、珠海等9个城市,以及辽宁抚顺、山东淄博和海南琼海成为第一批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在特大城市中,上海于2002年9月1日率先实现按需申领护照。以上海市民为例,首先可以前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领取护照申请表或者在上海市政府网站直接下载表格打印,填写此表后携带近期本人二寸彩照、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原本和复印件前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递交申请,10个工作日后就可以领取。初次申领护照费用200元,补发护照400元/本;加注、延期20元/项次,《护照法》颁布实施后已取消对护照延期,护照到期必须重新申办。折叠按条件申领护照地区按条件申领护照地区的申请过程基本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类似,差别的地方在于递交申请表之前需要在户口所属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或者申请者所工作的公司拥有政治审查权也可在该公司审查,政治审查通过后方可递交申请表。其中某些地区的派出所还要求申请人在请求政治审查前办理无犯罪证明。因此申请者需要在进行政治审查时提交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原本和复印件及办理护照的申请表格,有时还需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公司出具的证明。所以在整个护照申请过程中增加了办理政治审查的时间,同时在递交护照申请表给当地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护照的审判时间也较按需申领护照地区长。折叠申领所需照片标准相片为持证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着深色带领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女性不能披肩发,不得佩戴首饰照相,相片只限一人。相片背景为白色(白发及秃发者相片背景须为浅蓝色),三张完整二寸近照,其他颜色不予受理。广东省统一为淡蓝色底背景。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脸太白,阴阳脸,脖子太长,照片两边宽度太窄,眼镜反光。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及数码相片翻拍成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连同边宽50毫米×35毫米) 头部宽度:21~24毫米 头部长度:28~33毫米 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折叠因公普通护照颁发范围1.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人员。2.除外商独资企业、私人企业以外的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的人员3.参加各种非政府间国际学术组织和国外学术团体举办的学术会议的人员,及参加中外学术团体、教育机构间互访的人员,单位派往国外讲学、任教和工作的人员。4.民间组织的出国人员。5.新闻机构出国人员。6.出国演出或举办展览的人员。7.出国参加比赛或训练人员。8.国内远洋公司海员。9.从事对外经济援助的人员。10、常驻国外民间机构的人员。11.到国外进修的中科院和工程院的院士、高等院校的校长、副校长及相当这一级别的人员(其余公派留学人员原则上持用因私护照)。12.为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并持有《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出国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登记表》(KW121表)的出国进修人员。13.颁发护照机关认为需持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第三条 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护照由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向外国政府推介。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第八条 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护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务护照。前两款规定之外的公民出国执行公务的,由其工作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向外交部门提出申请,由外交部门根据需要签发外交护照或者公务护照。第九条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签发办法、有效期以及公务护照的具体类别,由外交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