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准生证的时间与领结婚证时间没有直接关系,至于办理准生证的时间,原则上是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不过介于孕妇的身体状况以及办理的繁杂性,免去不必要的奔波劳累,建议早些去办。各地的要求都不一样,有的省要求怀孕前办准生证 ,有的省怀孕后再办准生证,有的规定是怀孕三个月内,有的规定是在怀孕三个月以上才能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