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作弊行为不仅对考试、竞争等公平性造成严重威胁,同时也有违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在我国,组织、策划、指使或协助他人作弊行为的都将受到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组织作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帮助一人作弊就属于组织作弊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应该受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处罚。而且,如果帮助作弊的人数较多,情节严重,其犯罪事实和后果也会更加严重,面临的刑事责任可能会更重。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涉及作弊的行为,监管部门不仅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还会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例如,取消参加考试或者竞赛的资格、撤销相关证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二条 【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