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都会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即使没有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2、为了多分割遗产而杀害其近亲属或其他继承人的;3、被继承人生前,遗弃和虐待被继承人又情节严重的;4、篡改了遗嘱内容、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非法手段妨碍被继承人根据真实意思订立遗嘱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