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取保候审现行取保候审方式只有两种:一是财保,即缴纳保证金;二是人保,提供刑事上的保证人,即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担保人或者保证金,保证嫌疑人不被逮捕期间遵守规定,在法院审批之前不用被逮捕,但是要随传随到,并且不能离开居住地,不能去不让去的地方违反规定保证金没收,人会被逮捕让你拿证件那些,只是证明你符合取保候审担保人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