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按下列标准进行理赔: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3.误工费。按孕妇的实际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者相同相近行业近一年的工资计算。
4.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5.造成孕妇死亡、胎儿死亡、多次孕检出生胎儿有缺陷的,按照具体情形赔偿。
6.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