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当事人应该为自身请求进行调查和提供证据,但也可以向仲裁委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仲裁委只会对有必要进行调查的事实进行搜集证据,当事人主张事实以及请求应该由自身提供证明,然后由仲裁委进行调查。
一般当事人应该为自身请求进行调查和提供证据,但也可以向仲裁委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第二款规定:“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通过此条规定可确定仲裁庭有权决定是否调取证据,相比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调取证据的情形,仲裁庭的调查取是系一种权利。此外,除仲裁法外,各个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也就仲裁庭的调查取证作了相应规定,
同时《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或者仲裁庭认为必要时,仲裁庭可以自行调查事实、收集证据。仲裁庭调查事实、收集证据时,认为有必要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的,应当及时通知。经通知,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场,不影响仲裁庭调查事实和收集证据。”
《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且仲裁庭认为必要,或者当事人虽未申请,但仲裁庭根据案件审理情况认为必要时,仲裁庭可以自行调查事实、收集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的,应当及时通知。经通知,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场的,不影响仲裁庭调查事实、收集证据。”
虽然仲裁庭的调查取证权具有法律依据,但关于仲裁庭是否应当调查取证尤其是主动为之,在实务中是有争议的。有观点认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举证证明,若无法完成举证责任,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仲裁庭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不能代替当事人举证。
另有观点认为,若当事人穷尽所有能力,仍无法收集相关证据,从公平和正义的角度来说,仲裁庭有责任查明案件事实,故在当事人举证能力有限,无法取得相应证据,但该证据又是认定案件事实重要依据的情况下,仲裁庭应当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自行决定进行调查取证。
二、劳务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有: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话,劳动者到劳动局进行举报维权。一般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时间,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但是劳动仲裁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但能够保障劳动者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