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股权应按照下列方式质押:
1、到公司注册地工商局办理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
2、出具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3、提供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4、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