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落户条件
1、新生儿落户条件
新生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30日内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集体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2、外商投资落户条件
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纳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
3、纳税落户条件
申请条件: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代表本人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4、夫妻投靠落户条件
夫妻婚龄满3年(含3年),外地农村农民与本市农业户口村民结婚满2年的,在杭一方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外地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5、老年投靠落户条件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或原杭州籍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夫妻双方均在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且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可向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老年投靠。
6、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条件
凡15周岁以下(含15周岁)未成年子女或18周岁以下在校学生,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可按自愿原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投靠。
7、专业技术、党政干部、科技人员家属投靠落户条件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
(2)党政机关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3)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
(4)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获得者。
上述人员本人户口在杭州市区,其外地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进杭。
8、人才引进人员落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45周岁以下)
(上述人员在杭州市区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办理本人户口进杭,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9、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条件
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的。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二、杭州落户申请材料
1、新生儿落户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4)父母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注:若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之后报户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具新生儿母亲住院分娩病历病案证明,或是做亲子鉴定。
2、外商投资落户申请材料
(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投资者申请聘用外地人员户口进杭报告(需投资者签名盖章)及迁移人本人书面申请;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完税证明;
(7)迁移人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与单位签定且履行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任命书或聘书及最高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
(10)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⑾迁入人员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⑿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3、杭州纳税落户申请材料
(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经市、区地税局长签字鉴证盖章的纳税额度证明;
(3)纳税税票;
(4)个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和市、区工商局个私企业证明;
(5)迁入人员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随迁配偶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未成年子女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4、夫妻投靠落户申请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社区盖章);
(2)申请人及迁移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建房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户主同意入户证明
5、老年投靠落户申请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社区盖章);
(2)申请人及迁移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复印件);
(3)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子女分布情况及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复印件);独生子女的还需独生子女证(原、复印件);
(4)退休证明(原、复印件);
(5)结婚证书(原、复印件);
(6)房产证书(原、复印件)或建房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根据需要提供的证明:户主同意入户证明
6、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在杭父母为申请人);
(2)申请人及配偶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6周岁以下子女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不需提交);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靠户口,户口挂靠地不能是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等。);
(6)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7、专业技术、党政干部、科技人员家属投靠落户申请材料
(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本省、本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3)市(区)人力社保职能部门的确认证明;
(4)连续5年及5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指已在杭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仍在杭工作);
(5)缴纳养老保险凭证(5年以上,与劳动合同一致);
(6)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
(8)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8、人才引进人员落户申请材料
(1)****、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经鉴证的《劳动合同》;
(4)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户口本、房卡);
(5)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6)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申请进杭落户应填写《进杭落户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推荐的其他人员申请进杭落户应填写《外地人才进杭落户推荐表》(一式一份)、《外地人员进杭落户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
9、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
2、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证明或区以上人事编制部门出具的进编审批表。
3、本人房产证,单位或亲友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本和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