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合作社是一种由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共同受益的经济组织形式,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不同类型的合作社也有不同的经营范围和经济活动形式。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涉及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农业服务等领域,可以从事种植、养殖、渔业等农业生产活动;城市居民社区服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社区服务、家政服务、便民服务等方面,可以提供物业管理、清洁卫生、社区绿化等服务;而劳动者技术创新合作社则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开发、软件开发、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经济活动。除了上述常见的合作社类型外,还有工人、学生、残疾人等不同群体组成的合作社。不同类型的合作社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和管理方式,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登记、备案等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