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