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合同。前者称为法定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要式合同。类别:房地产合同、特殊动产合同、涉外合同。不要式合同是相对于要式合同的法律概念。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需要依法采取具体形式,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采取。非特定形式的合同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包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纪律合同、中介合同均为非法合同。不合同成立,生效时间与承诺合同相同,合同在合同达成时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书面形式的,应当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