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隐瞒性向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吗
同性恋隐瞒了性向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
属于正常的有效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同性恋隐瞒性向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一种。而且公民的同性恋倾向及行为,法律尚无禁止性规定。因此,无论是否同性恋倾向,均不影响双方自愿登记的法律效力。是属于有效的婚姻。如果发现被隐瞒性向,可以通过起诉婚姻以求获得赔偿。而且同性恋隐瞒性向结婚的行为不构成骗婚。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处理,诈骗罪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以上关于同性恋隐瞒性向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有效婚姻。而且公民的同性恋倾向及行为,法律尚无禁止性规定。因此,无论是否同性恋倾向,均不影响双方自愿登记的法律效力。可以通过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