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管辖可排除约定的仲裁条款吗
级别管辖不可以排除约定的仲裁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此,存在有效的仲裁条款属于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因此级别管辖不可以排除约定的仲裁条款。
侵权纠纷仲裁能否管辖
根据《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侵权纠纷在仲裁协议有效时,仲裁能管辖。
劳动仲裁能否约定管辖
不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诉讼阶段,司法解释也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明确,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原则指引下,在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确定时,应遵循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专门规定。
移送管辖与应诉管辖的区别
关于移送管辖的相关规定是:1、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否约定仲裁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约定仲裁条款。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仲裁的管辖法院和仲裁的事项,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