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拖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依法维权,先向监管部门就拖欠工程款的进行起诉,然后再进行行政上诉。根据我国的采购法,双方在签约合同时会规定有报酬的获得相应的货品或服务。当签约的一方在执行合同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该在七个工作日以内就实际情况跟另一方说明清楚,提出质疑。合同的另一方应该在七个工作日以内就相关质疑给出解释答复,如果质疑方对结果不满意或者对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对质疑作出回答的话,可以向相关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在政府参与采购的项目中,监管部门通常是政府同级的财政局。监管部门应该在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如果质疑方对监管部门作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监管部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对投诉案件进行处理的话,质疑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可以通过以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起诉要求还款后,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3、案件执结。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4、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