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担保书的有效期一般先看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而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限,但是保证期的约定存在争议的话,那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两年,而如果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适用六个月保证期间。因此对于担保期有效期的确定,应该根据上述的时间规则进行确定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