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因为药店违反了药品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或是药品质量存在问题,可以拨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热线投诉。
2、如果与药店产生消费纠纷或者身为消费者的权益被侵害,可以拨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2315热线投诉。
如不属于以上情形,确实不知道具体投诉到哪个部门,建议你可将问题投诉到当地消委会,他们会给你具体指引。
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食药监局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维权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作为消费者,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要有维权意识,不仅要学法、守法,还要用法,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要记得索要发票并保存好;
(三)每一个消费者都有可能遇到被商家侵权的情况,但并不是所有被侵权的行为都值得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