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和权利同时消灭,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有效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