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法典侵害人身权应当赔偿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他人伤残的,还需承担伤残补助金和死亡赔偿金,具体金额无法确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定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_x000D_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