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司法解释规定,借条和欠条都是债权的凭证,能够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因此在法律上,借条和欠条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欠条和借条还是要受到民事诉讼法的限制,必须符合相应的证据要求,才能发挥有效的证明效力。欠条和借条都能作为书证以及物证,成为民间借贷案件中的重要证据。这时候,就要认定欠条和借条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首先,欠条和借条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出于自愿签订的,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行为,欠条和借条就能成为可撤销的合同。其次,欠条和借条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如果双方当事人是为了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时候欠条和借条就无效。因此,有效的欠条和借条都会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