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起诉费用需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一)不超过1万元的,欠款起诉费用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至10万部分,欠款起诉费用按照2.5%交纳;
(三)超过10万至20万部分,欠款起诉费用按照2%交纳;
(四)超过20万至50万部分,欠款起诉费用按照1.5%交纳;
(五)超过50万至100万部分,欠款起诉费用按照1%交纳;
(六)超过100万至200万部分,欠款起诉费用按照0.9%交纳;
(七)超过200万至500万部分,欠款起诉费用按照0.8%交纳;
(八)超过500万至1000万部分,欠款起诉费用按照0.7%交纳;
(九)超过1000万至2000万部分,欠款起诉费用按照0.6%交纳;
(十)超过2000万部分,欠款起诉费用按照0.5%交纳。
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审理终结时由败诉方全部或者按比例负担。
如果当事人的欠款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话,那么他需要交纳的起诉费用为300000×1.5%=4500,也就是30万欠款起诉费用为4500元。
二、如果是计算非欠款起诉费用,按照案件类型,交纳内容如下:
(一)离婚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1、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4、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四)知识产权案件
1、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2、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五)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六)行政案件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七)当事人提出案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