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父母借给儿子的钱,用于共同生活的,才是共同债务。赠与儿子的钱,是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借钱不是用于家庭生活,而是赌钱,挥霍等,这个债务,不属于共有债务。
一、老公婚姻期间借的钱我要还吗
老公在婚姻期间借的钱,我是否要还,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确定:1、老公在婚姻期间借的钱是属于个人债务的,妻子没有偿还义务,不需要帮老公偿还;2、老公在婚姻期间借的钱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才有偿还义务,应当和老公共同偿还。因此老公在婚姻期间借的钱,妻子是否有偿还义务,应当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只有属于共同债务的,妻子才有偿还义务。
二、婚姻期间的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婚姻期间的债务是否共同承担的确定方式:一般只有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在离婚后才要求共同承担。夫妻离婚需要承担共同债务,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个人所负的债务,一般不是共同承担,而是债务人自行承担。
三、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该考虑什么因素
在确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必须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但也不是绝对的;
2、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履行赡养义务等。
如果上述两个条件的,以夫妻一方和双方名义承担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相反,如果债务不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用于共同生活,则不是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