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车主填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签章。交验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主要填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签章。提交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汽车转出的,要先经所在地车管所审核签章。交验车辆后,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交回行驶证和号牌,领机动车档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规定,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