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强制执行超过2年的,当事人申请执行,对方无异议的,也可申请执行,对方有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