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商业保险公司是赔偿的,但如果事故责任方违法造成的,商业保险可以不予理赔。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所以,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保险公司是需要理赔的。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一般伤残标准都要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治疗费、医药费等相关费用)、误工费、护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费用。保险公司在其理赔范围内赔偿,超过该赔付范围的,由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比。另外,关于后续医疗费,可以做个后续治疗费鉴定(做伤残鉴定的机构可以申请做该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责任方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