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
4、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5、约定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一、婚前个人财产有哪些
婚前个人财产有:
1、夫妻婚前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收入、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费用和回国生产补贴,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服、日用品和职业用品;
4、离婚时不能与个人身份分离的婚后财产和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怎么定义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