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是我国实行的用水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其中,“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强度控制”是两个方面。前者通过制定和实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限制和管理不同行业和不同区域的用水总量,并实现节水的目标;后者则侧重于制定和实施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控制单位产值、单位面积或人均用水量等关键指标,以达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目的。对于不同级别行政区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在制定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时,应当考虑地[Something went wrong, please try again later.]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量和水环境保护需要,制定水资源保护及利用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支持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及设施,鼓励采用节水农业、工业、建筑和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