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工厂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是
工厂搬迁补偿如下:
1、如果员工因工厂搬迁导致需要离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工厂搬迁不补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双方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之上,就补偿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2、协商不成的,依程序直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如下: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