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广州社保最低基数是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的人员按照其工资收入档次确定缴费的最低基数。目前广州市规定的最低社保基数标准为每月3630元。具体缴纳金额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规定。在广州,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8%,单位缴纳比例为20%。例如,一个月的社保缴费金额,如果该职工工资不低于广州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3630元,则职工应缴纳3630*8%=290.4元,而单位应缴纳3630*20%=726元。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还对高薪人群开展了社保缴费基数个人自愿调整政策,属于高薪人群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自愿选择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提高社保缴费基数和个人缴费金额,从而提高社保待遇。
【法律依据】: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十六条 职工和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2,即职工缴费比例为8%,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