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费血透政策的享受对象
享受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的对象为以下10类:
1.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
2.低保边缘家庭人口;
3.低保对象;
4.特困人员;
5.返贫致贫人口;
6.脱贫不稳定人口;
7.边缘易致贫人口;
8.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9.两类人群;
10.六类对象。
注: 两类人群是指: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六类对象是指:残疾军人、“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队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两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二、免费血透的救治标准
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患者:先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不足定额标准80%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足到80%,再由医疗救助资金核报15%,医疗机构减免5%。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患者:先按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不足定额标准85%的部分,由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补足到85%,再由医疗救助资金核报10%,医疗机构减免5%。不属于以上10类人员尿毒症患者血透救治费用仅享受上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相应的报销比例,不享受医疗救助及医院减免政策。
特别提醒:医保管理系统切换至省系统后,由于系统没有完善对有关免费血透的政策报销模块开发设置,导致部分参保人没有及时享受到相关的医疗待遇,我局在第一时间已向省局请示汇报此事项,并多次提交有关系统设置开发的需求,目前省局正在设置完善相关的系统报销程序。(咨询电话:0797-630159/6219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