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指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集体户口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暂时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是在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