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的。法院在判决孩子由谁抚养时,是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的,综合比较男女双方的各种条件,做出对孩子最有利的决定。所以,即使是家庭主妇,经济能力稍差一点,但是如果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条件之后,还是觉得女方更适合抚养孩子,就会把孩子判给女方,男方要负责支付一部分孩子的抚养费。所以,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时,作为家庭主妇,要收集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长期与孩子一起生活或者是对方存在一些恶习之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